2022.01.05
“如果你违反了社会守则,就会被送到监狱,如果你违反了监狱的守则,就会被送到亚卡拉,亚卡拉和美国的其他监狱不同,每名囚犯会被单独囚禁在一间牢房。而现任监狱长自诩他与前任的琼森和布莱克韦尔不同,不制定行为章程,不成立囚犯委员会,囚犯必须服从他的命令,禁止读报,看杂志或讨论时事,外界消息都由狱方传达,工作不是分配,而是争取”。刚刚转入亚卡拉监狱的弗兰克·李·莫里斯就被监狱长传唤去训话,监狱长啰哩巴嗦的一番话,意思只有一个,这里没有法治,只有人治,一切由监狱长一人说了算。最后监狱长自鸣得意的自我标榜“我们教不出好市民,但能培养出好囚犯”,总之一句话,亚卡拉是个专制各种不服的地方。监狱长这一顿杀威棒的话,源于莫里斯屡次越狱的传奇经历和档案里对他的评价:智力超群。莫里斯也不客气的回敬了监狱长,临出门顺走了监狱长刚刚用过的指甲刀。
人类社会一直是遵循动物世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监狱里的囚犯们更是秉承恃强凌弱的规则来平衡和维系相互之间的关系。大块头沃夫是个有块无脑的笨蛋,招惹莫里斯之前也没整明白,一个外面没有什么牵挂的亲人,却数次越狱的人,只有一种解释,闲的蛋痛,拿越狱练手耍着玩,那一定是智勇双全的高手才能有此作为。结果沃夫在浴室挑逗莫里斯,被爆揍一顿老实了。
这事很快传遍了亚卡拉,让初来乍到的莫里斯一下子扬名立威,狱方为莫里斯安排了一个去图书馆为牢房送书的美差,原来好工作是这样争取的呀。送书的好处多多,可以借机了解狱友们的兴趣爱好,还可以广泛交友,要知道人是群聚的,孤独症可是人的大忌。送书这活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可以自由的在监狱里走动,这对莫里斯来说简直是打瞌睡送来了枕头,称心如意极了。
交友一凭感觉,二凭时间,因为杀了两个白人而被判两个99年徒刑的黑人图书管理员因格利士应该是莫里斯结识的第一个朋友。第一间牢房的囚犯是个种族主义者,一上来挑拨莫里斯和因格利士关系,莫里斯没搭理他。第二间牢房里的囚犯根本不理睬莫里斯,低着个头来回转圈圈,估计快疯了。第三间的囚犯热情的像个推销员,自我介绍叫巴格斯,有半年都没见过新人了,他喜欢跟人聊天,原来如此,是个话唠,看来住单间憋够呛,放风的时候莫里斯在院子里看见一个叫多克的囚犯支着画板画画,多克主动提醒莫里斯提防大块头沃夫的报复。
黑人囚犯头领向莫里斯诉说这座建筑在孤岛岩石上的监狱如何坚不可摧,管理严格,每天要清点十二次人数“有时候觉得呆在这鬼地方的人唯一一件事就是计数,囚犯数日子,看守数囚犯,狱长数清点次数”,听着黑人头领的精辟总结,再看他那一脸愁容的苦瓜脸,没把观众惹哭,反而一下子把人逗笑了,哪找的这么个活宝。
看守又给莫里斯安排了个木工房工作,这是个带薪的固定工作,每小时十五美分。狱友告诉莫里斯想越狱或许真有条出路,就在你头顶,也就是牢房楼上的通风管,看守手里有上楼顶的钥匙。沃夫趁放风时在院子里袭击莫里斯,早有准备的莫里斯奋力反击,结果两人双双被关进人人谈虎色变的D区,原来D区就是一间更狭小且空无一物的小黑屋,高压水枪刺你一身冰冷的水,门一关,大小便随地,当再次打开牢门的时候,外面的强光刺激的莫里斯捂上了眼睛。当莫里斯回到普通牢房时,那个与老鼠形影不离共枕眠的狱友利特马斯用他的宠物及时送来了祝福。
监狱长无意间发现多克偷着给他画的相,感觉受到了冒犯,却阴损的通过副监狱长收回了多克的绘画特许,多克失去了他唯一的生活乐趣,绝望的当着看守面剁掉自己的三只手指,用自残来抗议。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血淋淋的一幕让莫里斯下决心替多克报复监狱长。在餐厅吃饭时莫里斯意外的遇到了安格林兄弟,这俩兄弟和莫里斯一样聪明,而且一个爱好,都喜欢越狱。
莫里斯发现这座号称坚如磐石的监狱已经徒有其表名不副实,它已经年久失修非常破旧,潮湿的空气腐蚀了混凝土,盐分让金属生锈,用指甲刀就可以把牢房铁栅栏周围撬开。严谨的思考、周密的布置,完美的方案让莫里斯和邻居查理·巴茨还有安格林兄弟一拍即合。一项时间持久,声势浩大挖掘工程就此拉开序幕,这真的是一场意志和耐力的大比拼,加之广泛的人脉相配合,还有多少个奇思妙想的小发明,当然也有猪队友的失误差点造成的失手。如果说送图书的活是瞌睡送枕头,那木工房的工作就是口渴递来茶,神来之笔,木工房里工具应有尽有,难点是如何通过金属探测器带出去,这就要靠智商了,莫里斯做了两个金属夹子,一个故意被发现没收,并被看守骂因为你蠢,另一个藏在鞋底安然带出,还不知是谁真的蠢。
监狱长无情的掐碎了餐桌上摆放的一只小菊花,导致利特马斯情绪激动,心脏病猝死,因为那是他心灵的寄托,被监狱长无情的摧毁了,监狱长又欠下了一笔血债。“再见了,兄弟”“别了,小子”,即将逃离监狱的那天,莫里斯和因格利士惺惺相惜,彼此用亲昵称呼来默默道别。距离逃跑还有几个小时,监狱长一定是嗅到了什么异常,突然亲自带人来查房,他们仔细的检查了莫里斯的床和被褥、放手风琴的箱子,根本就没在意近在咫尺伪装过的墙壁和铁栅栏。一无所获的监狱长安排调换莫里斯的房间,时间就定在他逃走的第二天早上,真的是时间紧迫,没有退路了。
偏偏忙中添乱,在D区暗牢里待了六个月的沃夫回来了,晚餐时威胁要找莫里斯算帐,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一切顺其自然吧。晚餐后放风,沃夫暗中接过同伙递过来的刀子一步步走向莫里斯,两人无论结局如何,莫里斯的逃跑计划都要功亏一篑。关键时刻,黑人头半路连拉带拽的把沃夫领到黑人囚犯的地盘,一下子化解了危机,这就叫贵人相助的神助攻。关键时刻,巴茨临阵退缩了,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却因落单上不去管道通风口而最终放弃。看守一夜数次路过莫里斯的牢房,还曾弯下腰凑近了仔细端详半天那颗假脑袋,都没有看出丝毫破绽。莫里斯和安格林兄弟俩的一路逃生过程虽然是有周密安排,但也险象环生,惊险无比,好在最终有惊无险。
这天清晨的海边,热闹非凡,漫山遍野的警察和警犬,小岛不远处的海里游弋着军舰,快艇穿梭往来,蛙人们不断潜入海中搜索,结果一无所获。在去华盛顿前,狱长在海边的岩石上捡到一朵黄色小菊花,似乎想起点什么?这朵黄菊花和他曾经在餐厅里掐碎的那朵黄菊花一模一样,监狱长据此判断他们淹死了。但是他们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不到一年后,亚卡拉监狱关闭。
关于越狱的电影,我看得不多,按拍摄时间顺序,可能就这三部:《逃出亚卡拉》、《肖申克的救赎》和《金蝉脱壳》。
看《逃出亚卡拉》的原因,是因为伊斯特伍德,他去年91岁,又推出了一部新片。
这部片基本就是低配版的《肖申克的救赎》,这么说完全没有贬低主创人员的意思,仅仅是针对故事情节的设置而言。
亚卡拉是旧金山的一座监狱,建在海边,以管理严格著称,海水冰冷,洋流湍急,使用以来有人越狱,但从未成功。
影片的情节非常紧凑,没有任何枝蔓,一开始就是男主被判决,然后在大雨之夜,被戴上手铐,坐上囚车,漫长的羁押路,到达监狱。
东木那张刀刻般的脸,平静底下是永远的倔强不屈。他一进亚卡拉,就开始四下打量,从进来的第一秒起,就在做逃出去的准备。
没有任何前情交代,没有案情闪回,没有身份背景,东木是一个孤儿,对于监狱生活太多任何矫情的不适感,只在吃面的时候问过一句:没有叉子吗?
只能用勺子吃面条,大约是很受歧视的待遇,这一个细节隐约透露了东木的身份。而他入狱后吃的这第一盘面,就完成了好几个开启:一是得罪了“狼”,狼是狱中恶霸,他远远地注意到新来的东木,用手将一根面条送入喉中,而东木报之以不服,把面条都给了他对面的胖子,由此结交胖子为朋友,还发现胖子养了宠物,一只老鼠。
是的,这些桥段都非常熟悉,所以很容易被略过,直奔主题。
东木迅速地侦查监狱的结构,发现墙体和金属网因为空气潮湿和盐分侵蚀,已经酥松,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是一块“岩石”,他迅速地制定了越狱计划,并找到了三名同道。
用一把指甲刀做工具,把通风口周围的墙体凿开,从通风口可以通往监狱顶台,然后从海上逃走。
工作要在晚上进行,为了不让狱卒发现,需要做假人头代替自己睡在单人牢房,为了能从海上逃生,需要准备好救生筏。
一切按部就班进行,期间穿插东木对狱友的人文关怀,比如关注那个画家。画家很像梵高,他画了一幅典狱长的漫画,被典狱长剥夺了画画的权利,神情绝望。东木提醒狱卒关注,他们一起在木工房干活,画家申请要一把锋利的短柄斧,砍下了自己的手指。
这些情节都是为了说明,他们所遭受的非人待遇,但并不用来说明越狱的必要性,因为东木从第一天开始就在策划和筹备。
越狱的过程很顺利,行动的三个人都成功逃出,不知所踪,典狱长只能报告说他们已经死亡,这样实现他“没有人能活着逃出去”的神话。
其中情节,关于把指甲刀藏在圣经里,把挖出来的土放在裤子口袋里,放风的时候顺着裤管撒出去等等,都被后来的那部越狱经典电影所借用。
鉴于《肖申克的救赎》比《逃出亚卡拉》晚拍30年,我们只能认为这是在向前辈致敬。
但《逃出亚卡拉》是完全理工男直给思维的技术型动作片,主题是一个字:逃。《肖申克的救赎》则是带着文科生的文艺腔,重点在救赎,其中加了莫扎特音乐的美,高智商的优越感,“时间和压力”,对自由的永恒追求,人物有前情背景,有成长,还有最后的大团圆。应该是斯蒂芬金在“逃”片的基础上写的小说。
对比作品:《肖申克的救赎》1994年9月23日
上映时间:1979年6月22日
作品类型:剧情 / 犯罪 / 越狱
故事背景:美国
对比情节:
1、亚卡拉—肖申克,都是监狱的名字。
2、智商超群—银行家,男主都是智力超群。
3、男主都是白人,监狱里的好朋友导师都是黑人。
4、养老鼠—养乌鸦,配角都养小动物。
虽然两部电影之间有着很多相似的情节,但两个故事之间却有着不一样的叙事方式,《逃出亚卡拉》很直接描述当时的越狱情节,能让观众觉得是第一视角进行时的感觉,也很简单粗暴,而《肖申克的救赎》却是表现得更有内涵和深度,丰富了很多心里情节变得更带有回忆录的味道。
《逃出亚卡拉》结尾没有描述究竟三人是否成功越狱还是冷死在大海中,让观众带有一点遐想的结尾。
《肖申克的救赎》结尾是成功越狱,男主一直怀着的希望最终靠自己实现了,给观众一种警恶惩奸的感觉。
两部电影都是经典,值得我们观赏与学习。
前面部分平缓流畅但叙事清晰 丝毫不觉得沉闷 后面则惊险刺激 但总觉得某些地方似乎还有不足 但肖申克的雏形却相当明显了 另外如果减掉探监那段戏 完全可以成为没有女人的电影
肖申克救赎绝壁抄的这个,79年的片子虽然粗糙了些但是创意满分,老爷子唯一一部没看的也算圆满了
每个逃狱片都差不多,有一个坏狱长,有几个好狱友,有逃狱的正当理由,基本上狱长就是最大的理由,有逃狱的创意,以及付诸于行动,就象所有励志片一样,不懈努力的人终获成功,问题是,那些逃狱者曾经的罪行呢?审判呢?司法机器的功能呢?人类对自由的向往,与法律对自由的禁锢,从来就是一对矛盾吧!
越狱经典片:《死囚越狱》1956,《洞》1960,《大逃亡》1963,《逃出亚卡拉》1979,《肖申克的救赎》1994。前几部都是经典写实派,通过对高超越狱手法的细致描写,以及对悬疑和紧张气氛的渲染,让我们和主人公一起经历紧张刺激的越狱过程。而最后的《肖申克的救赎》虽然明显借鉴本片,但能超越本片成为经典也得益于它在艺术性和内涵表达上的升华,还有故事上强大的情感煽动力。
寡言派最佳演员:Eastwood,犯罪类型经典:监狱电影。两个经典造就这部惊险好片,肖申克的救赎确乃是翻拍,而非借鉴(那么小说也抄了J.C.Bruce?),但须得感谢后者,在电影音乐更发达的当代再次完成了这部佳作,并且为他编写了更好的结局,1979年他们说 “bye,boy!”,于是1994年相拥在碧海蓝天。
结尾草率,整体略仓促。然而那年东木叔49,一点都看不出来。奥斯卡得抓紧时间颁终身成就奖,老伍德已经88啦。
原来Al Capone从1934~1939也被关在这座岛狱,智商133的Frank Morris则在1960年转入Alcatraz并于1962年逃狱,二人之间的交集纯属虚构,而Morris和Anglin兄弟出逃后是否生还至今是个迷
感觉就是在恶魔岛拍的吧!不温不火。言简意赅的对话。年轻冷面的伊斯特伍特。越狱类影片的原型。
经典越狱片,伊斯特伍德在片中的韧性和对自由的渴望极具感染力。
冷静克制, 干净利索,没有多余的镜头,没有不必要的矫情,用足够多的细节去填充影片,不过挺烦那些看个越狱片,就开始扯《肖申克的救赎》的,既没有《死囚越狱》和这片这种工科细节,也没用《巴比龙》那种西西弗神话境界,《肖》不差,但是觉得算不上最好的越狱片,还为了《肖》厚此薄彼,真的挺捞的
#常看常新#以前在电视上看过,重看一遍的真实感触就是现在这种不多废话,直截了当讲故事又营造悬念到位的片子太少了。[肖申克的救赎]沿用了本片的很多设定,不同的是加入了更多的人情,使观众看完更多的是感动;本片就集中在越狱上,人物情感点到为止,更接近真实案件,观感更为紧张。东木特别帅。
写实派越狱片,从头到尾也没有交代伊斯特伍德入狱的罪名,也不知道他越狱的原因,总之进来的目的就是要逃出去。不是那种以监狱喻指社会秩序的类型,也不是蒙冤受难追寻自由的类型,卖点就是纯粹展示越狱行动细节。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又是在地狱岛原址拍摄,氛围真实感很强。越狱过程相对来讲很顺利,尽管有随时可能失败的瞬间,不过不像其他越狱片那样一波三折,就是一次策划直接成功。对过程的展现要多于对人物性格的塑造,尤其最终越狱成功的另外两兄弟,接近工具人,基本未分笔墨刻画。
经典越狱片,伊斯特伍德在片中的韧性和对自由的渴望极具感染力
喜欢越狱片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可以是没有立意的,也能暂时让你忘掉立场(偏向道德),它彰显一个局部,在局部里聚焦一个时态,目的明确之下,持续埋伏紧张刺激的氛围,把一个局部(监狱)切分为好多个局部(时间),以慢细稳的方法及过程使你精神集中,耐心做展现,不问罪与罚及情感,客观。
《肖申克的救赎》之雏形;所谓雏形,就是相当粗糙的意思……
屌爆的越狱电影!!还是真实事件改编!!甚至没有添油加醋!!看完这个,肖申克的救赎和美剧越狱都是赤裸裸的“借鉴”!肖申克为啥TOP,因为励志;越狱为什么屌,因为他凸显高智商一环套一环。而鼻祖,娓娓道来,那种紧张的刺激感更胜德黑兰! --2548
“肖申克”和“越狱”的原版,各种经典桥段都能从中找到原型,相较于另外两部衍生作品,该片节奏比较平稳老练但也生硬,缺少了人物的塑造和剧情突发性的渲染,基调也较为压抑。
才知道,几十年后拍摄的《越狱》也是借鉴了本片很多地方。所以,真人真事,是很难被超越,只能被模仿。人类的想象力,其实并不丰富!
越狱老片,但感觉没有《洞》那么刺激,逊色一筹。很多地方看了方知是肖申克的前辈。兴许是看的时间太晚,已经没啥好奇心了。整体还是不错的,视觉干净。惟情节太拖沓,剪辑不抓人;前情铺垫巨多却不到点上,导致印象该狱有如学校一般宁静祥和,减一星。鉴于肖申克的模仿,我也再翻出来减它一星。
除一切都显得有些夹生外——前半段真好,一幅众生相,把自由希望、人生地狱的全景勾勒出轮廓,像那完好的菊花;后半段急转直下,虽悬疑揪人,但不再去挖掘人生人性的更深处,却一板一眼展现越狱过程,好像那画画到一半突然心急,随便涂抹点颜色,花落一地。人物太扁平。是肖申克的原版,但被超越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