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看美男渐迟暮
《与魔鬼同行》,十几年前布拉特.皮特与哈里森.福特合作的老片。一个是杀人如麻的北爱共和军成员,背景深不可测,却有着天使般的面孔;一个是在巡警岗位上干了23年的米国警察,心地善良,待人温厚,但意志坚定,有着强烈的道德观,这样两个身份、经历截然不同的人,彼此之间却有着一种惺惺相惜之感,虽然最后两人拔枪互射,一死一伤,但在小布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的心中没有怨恨,而是谅解和释然。十年前的小布真是英俊无敌啊,连剧中哈里森4岁的小女儿都要嫁给他,呵呵。岁月真是不饶人啊,当初帅地惊天地泣鬼神的小布,这几年也有每况愈下之兆了,《墨西哥人》、《通天塔》里的样子明显苍老憔悴许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讨安吉丽娜.茱莉的欢心太辛苦了。美人迟暮令人伤感,其实美男渐老也一样。
2 ) 平淡的小品
8岁那年,弗兰基亲眼目睹父亲被破门而出的枪手射杀,死在餐桌上。成年以后,他加入了IRA,并成为里面杰出的基层指挥员,在历次行动中给英国军警重大的杀伤,成为了重点通缉目标。一次精心安排的突袭后,弗兰基等人在北爱已经失去了立足之地,被迫去了美国。
在同乡会的帮助下,弗兰基借住在爱尔兰裔警官汤姆家里。弗兰基长得帅,说话又好听,汤姆一家超喜欢他住在这里的,孩子们也喜欢他。就这样,弗兰基一边打工一边暗中通过组织搞钱搞装备,准备回国大干一场。表面上,他是一个努力上进的新移民,汤姆也没有察觉他有何不同。
但是,购买装备的过程中遭遇了黑吃黑。弗兰基之前将大量现金藏在汤姆家里,遭到了军火商手下的入户搜查。恰好,这一切被准备回家放松一下的汤姆夫妻撞破。要不是弗兰基及时赶到,汤姆夫妻可能要遭遇不测。
弗兰基之后去找军火商理论,惊讶地得知自己的战友被其绑架,弗兰基被毒打一顿后放回,让他带着钱去赎人。此时,汤姆凭借警察的嗅觉,意识到沙发、床垫都被划开,这些人肯定是在找什么东西。他在房间里一通摸索,找到了弗兰基藏在地板下的money和passport,知道了他的身份。
弗兰基回家之后,被汤姆抓走,汤姆觉得关在美国监狱总比回英国送死强。弗兰基半路逃脱,还射伤了汤姆即将退休的同事艾迪,跑路了。
弗兰基只身闯入龙潭虎穴,团灭军火商。而汤姆也接洽到了FBI和英国特工,他意识到英国人肯定不会留汤姆活口,所以他必须抢先找到弗兰基。通过同乡会,汤姆找到了弗兰基的踪迹。一通追踪,上了汤弗兰基的贼船。在小船上,两人开始互相伤害,汤姆受了轻微的枪伤,而弗兰基狠狠的中了一枪,似乎很要命,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确实也不是太精彩的故事,虽然我对这段历史很感兴趣。另外,上学那会总对皮特有点偏见,认为他演技不行行走江湖就靠一张pretty face,其实,他真得出演了非常多精彩的影片,尤其是90年代,有很多神作,演技绝对是杠杠的。
3 ) 很不一样,如果对比现在的涉恐电影的话
97年的电影在说到恐怖分子时是这样的:悲惨的童年;帅气忧郁的共和军;异国的爱情、友谊;坚定之余有点挣扎的信仰……那个年头恐怖份子不是一脸邪恶就是一脸挣扎,说起话不免是公平,正义或者复仇之类永远无解的题目。再看看现在的涉恐电影,平民卷入战争可以是失业导致,当人肉炸弹可能是被教唆的,恐怖分子身后也许是哪个政府,美国议员身后基本都是石油公司……从浪漫地冒傻气到现实地又冷又硬,变化何以这么大呢?911。911把恐怖主义从仅供编剧意淫的遥远布景变成美国人的生活现实。这个不同带来了一个观察角度的变化:之前你总想说恐怖分子怎样怎样,这时候你是把整个当成对象,现在你会说这一个阿拉伯人他爸怎样他妈怎样――这时候你觉得看清了一点东西,其实当你的对象是一整类人时,你就不会有什么太有意义的结论
用手机在火车上写的,不太连贯,见谅
4 ) 信仰,童年。
Tom本可以让Frankie拿着钱离开,自己带老婆孩子换个地方住。
Frankie本也可以不要对卖家那么凶悍令他讨厌。
但人都有自己的信仰和性格。
Tom正直且爱惜生命,整个人顽固的几乎令人生厌。但他又确实令人敬佩和同情。他的坚持既是为了飞弹的潜在受害者,也是为了拯救Frankie。Ford的演技甚是精湛。
Frankie自幼生活在幸福的家庭。美丽的海边、温暖的灯光、丰盛的晚餐、和睦的家人。。。,他本可以过的很平凡、很美好。影片的开头让我想到秋日传奇、大河之恋等史诗般人生的电影。
但这一切,包括我对影片的初印象,却因为那令人一辈子为之震惊的入室枪杀彻底毁灭。
从此,Frankie走上了复仇之路。
或许后来不再为父亲,而是因为对Govenment的看透、愤恨、鄙视和不屑。
总之,他期待并相信自己能够给那帮fucking guys好看。
对自己的自信、对同伴的怜爱和真情、对政府的唾视,让Frankie令人同情、喜爱。
我相信大多数人看电影的时候会倾向于Frankie,期待他能够成功复仇。同时会跟我一样,厌恶Tom的多管闲事,古板的面孔。
但不要忘了,Frankie的行为只会伤害到更多平民、更多家庭、更多生活在美好生活里的人。就像Tom质问Frankie那些钱的用途时所说,“是为了让8岁的男孩看到他父亲被枪杀吗?”。
我相信大家虽然倾向于Frankie,但没人希望有更多的孩子变成Frankie。
Tom is a good man !
5 ) 与北爱共和军同行
开头很震撼。先是枪击,然后是小红云的音乐《God Be With You》。
不过之后,似乎就渐渐显得平淡了。原本可以进一步大书特书的,该是北爱问题,可剧情的着眼点只多在于两个男人间关系大体的融洽,故事线索本身反而不那么突出了。
渐渐的,有了越发明显的感觉,即美是亲英的。站在美国人的角度,因此自然不可能太同情北爱,更不会把同情过多给予一个民族主义的北爱尔兰共和军成员了。而本片的价值恰也就由于这一点而大大降低了吧。而即使极力书写两个男人之间的复杂情感又有什么意义呢,从英美的两个特工口中,怕也足以听出态度了,还又非要设计个爱尔兰移民去解决问题,本身也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另外,到底谁是魔鬼呢?到底是民族主义的北爱尔兰共和军人,还是制造了北爱尔兰与爱尔兰长期分裂的人呢?……更多的情况,研究了再慢慢说吧,借此又学了些世界历史了,混混。
6 ) 似乎被忽视的细节
CCAV上看的,发现不是配音片,否则再好的电影都直接毁不商量,就索性看完了。豆瓣上的评论两极分化,3星觉得似乎有些冤枉,自己倒还是挺喜欢的,因为其实很细腻地展现了种种矛盾和冲突。在这里写下些细节。
1. Franky年轻充满活力,和Sean清理船底嬉笑打闹,而这样的年轻人本可以在充满机遇的纽约打拼出属于自己的天地。但是他注定从一出场就背负着仇恨,不可避免地被绝望所笼罩。最终匆匆抛开缆绳,毫不留恋也不打算回美国,却再也没能回到家乡,用自己短暂的人生印证着片中他两次对Tom所说的话,'It's not an American story. It's an Irish one.'
2. Franky自从小时候父亲在眼前被枪杀后就没有了父亲的关爱。寄住在Tom家让他感受到了久违的家庭的温暖。他跟Tom家的小女儿关系很好,有如大哥照顾小妹妹,而没有儿子的Tom也很喜欢这一个小伙子。这是心理感情上的互补。
3. 但是Franky终究还是有自己的使命和角色。在Tom发现了藏匿的钱并和Franky对峙时,Franky却表现出他这年龄的年轻人少有的沧桑感,对已是3个女儿的父亲的Tom说教,仿佛两人经历了同样漫长的岁月。
4. Franky被情报部门描绘成杀人如麻的恐怖分子,但是当他用枪指着Tom的搭档时却摇头示意对方不要掏枪,显然他不想加害于无辜的人。但是紧接着就单刀赴会利落地干掉了杀死了同伴的军火商。
5. 美国是名族大熔炉,尤其是纽约,可以看到全世界各种族裔的聚居场景。本片中在Tom的二女儿Morgan受天主教坚信礼后,家中亲朋好友在客厅伴着爱尔兰歌曲欢快地跳舞,让人联想起《教父1》中意大利人在Corleone家族住所载歌载舞,以及《美国往事》中犹太父子们穿着黑色的长袍戴着黑宽沿帽浩浩荡荡地在街上游走庆祝节日。
就写这些吧。其他的细节更显而易见,也就不赘述了。
这不是美国故事,这是爱尔兰故事,我们都没得选。不管剧情怎么平淡,不管是否基情四溅,我还是觉得皮特跟哈里森福特有种忘年之交的感觉…
用一种通俗的,来源于私人情感与「集体宏观意识」矛盾产生的悲剧赋予当时流行的「国家」/「民族」矛盾之中,最后还是归于两个男人的「父子情」。如今这样的戏剧冲突已经更加泛化为种族或者性别矛盾,而本质上并无区别。
西双版纳的第二夜,吃完夜市的傣味,晃着啤酒回酒店。酒店电视在播。在热带静谧安逸慢悠悠的步调中连看好莱坞电影都是罪过,这里只适合补觉、啤酒、牌局和八十年代国产文艺片。
之所以觉得烂,是因为接受不了哈里森和布拉德联手出演的有着这么拉风名字的所谓惊秫动作片,居然通篇都洋溢着暖洋洋的温情,动作场面少得出奇吧?!
本片唯一的亮点就是皮特那销魂的微笑
记得看过。结局有印象。
两个这么有号召力的演员 剧本却不作美
译制片。喜欢不了。
马马虎虎可以看,有点虎头蛇尾
片名虽然叫与魔鬼同行,但是影片大多数的时候都在展现皮特不魔鬼甚至有点孩子气的一面,在皮特射死警察伙伴的那一声枪声,本片的结局注定悲剧的,让我想起了《盗火线》。另,十年前的皮特真是英俊无敌啊,连剧中哈里森4岁的小女儿都要嫁给他,多么让人怜爱的小女孩。
看惯了现在的好莱坞电影,看看这样的也挺好的
"Don't look for happy endings, Tom. It's not an American story. It's an Irish one. "被大西洋隔开的爱尔兰人,一边目睹家园破碎,一边尽享天伦之乐。北爱流亡者和纽约警察的短暂相逢,曾经情同家人,终究难以共存。
另类英雄史诗。在正确的背后,总有些错误在默默被包容着。
2004,伊犁路,DVD。(补登豆瓣)你们贝尔法斯特男孩都是天生硬汉吗?
当年第一次看到皮特,就被他深深吸引,够帅!所以最后可惜他的死,忘记了他恐怖分子的身份。搞不明白,为啥要到警察家住,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布拉德·皮特曾想退出影片拍摄,但因制片方的诉讼威胁而被迫放弃。在1997年2月2日《新闻周刊》的采访中,皮特称本片是一场灾难,影片的拍摄极不负责。皮特认为最终版本糟糕透顶,他当初看好的剧本早已不复存在,于是皮特希望退出,而制片方要求他支付的违约金竟高达6300万美元。
唉,即使是帅哥也挡不住弱智剧情。
开篇挺精彩,但到了后来打酱油的人物挺多的,情节的紧凑感也直线下落,爱尔兰风格的配乐不错
片子中最出彩的就是小红莓乐队演唱的原声音乐和青涩俊美的布拉德皮特。
2009.9.26于新居,美国就是太平洋警察,管的宽,世界和平管你鸟事......